5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从报告中可以看出,我市坚持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在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扎实推进“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实施“五减”改革,“多证合一”改革实现“24证合一”。推出承诺审批事项近700项,审批办理时限大幅缩短,企业登记做到“一次都不用跑”。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布“政务一网通”事项目录,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一网通”事项占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90%以上。强化市场监管职能,落实跨部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启动运行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收录近200万户市场主体、150余万名自然人和4000余户其他组织基础信用信息。
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方面,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智库专家作用,全程参与重点项目立法工作。围绕深化改革、鼓励创新,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生态环保建设水平,加强社会管理、实现城市功能定位,保护城市文化和历史等重点领域,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8件,制定市政府规章7件,努力实现立良法促发展。
此外,我市创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5662个,调解员23587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广泛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形成,全年共调解纠纷近4万件,成功率98.98%。(记者 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