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

 行业动态     |      2019-06-03 14:11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重大风险排查总体部署,本市集中开展了消防安全重大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形成调研报告,并由市安委会集中挂牌督办。与此同时,本市着眼健全完善本市城市消防重大风险长效防范化解机制、推动消防救援队伍加快转型升级的目标,在广泛征求吸纳相关意见基础上,围绕消防责任体系、火灾隐患整治、创新消防治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强化队伍职业保障等5个方面,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报审稿)》,经4月27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消防体制改革后,全国首个以省级政府名义出台的关于消防救援工作的文件,为持续提升超大城市消防安全综合实力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保障。

  二、制定意义及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部署的有力举措。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这一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市风险防范工作。本市第一时间部署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意见》出台,是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全市部署的具体行动。

  二是服务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重大战略实施的必要手段。消防安全是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年来,纽约、伦敦、巴黎、东京等国际化大城市均发生过有影响的火灾,客观上对城市形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意见》出台,有利于促进各级进一步重视加强消防工作,合力保障上海城市安全和新一轮发展战略实施。

  三是推动消防救援队伍加快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消防救援队伍转制以后,作为综合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迫切需要出台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长效解决人员、装备、训练、保障等方面面临的不适应、不匹配问题。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全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发展的定位要求,重点聚焦服务保障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本着远近结合、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提出5个方面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重点围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从政府、部门、街镇、居村、单位等不同层面提出本地化贯彻措施。如,制定出台《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政府消防工作汇报协调机制、分行业推行消防标准化管理、开展火灾高危单位“零火灾”创建活动等。

  二是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主要结合本市实际,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和突出隐患提出综合治理措施。如,定期开展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每年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鼓励通过民筹公助等形式升级改造家庭民宿、租赁居住等场所消防设施、建立消防公益宣传机制、加大火灾隐患举报核查和奖励力度等。

  三是创新社会消防治理模式。就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消防服务保障能力,提出了具体措施。如,及时研究出台地方消防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大消防“放管服”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消防管理、在火灾高风险行业领域推行火灾保险模式、加强消防物联网和智能消防社区建设等。

  四是升级综合应急救援能力。重点就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加快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提升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提出措施。如,打造城市专业攻坚力量体系、建立社会应急力量联动响应机制、推进城市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缺水区域消防排查治理等。

  五是加强消防队伍职业保障。对标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就建立完善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生活待遇、社会优待等职业保障体系提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