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行业动态     |      2019-06-03 14:12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乌娅娜 摄

中新网呼和浩特12月25日电 (乌娅娜)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25日,在内蒙古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化债问题向社会做了通报。

内蒙古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马学军介绍:“内蒙古成立了领导小组,多次对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谁举借、谁偿还’的要求,内蒙古本级和各盟市在摸清债务总量的基础上,逐级制定了化解政府债务方案,从去年开始化债工作。截止到今年11月底累计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的117.4%。”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记者了解到,去年下半年内蒙古停建、缓建、瘦身了一批政府投资项目,依法规范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加快市场化转型,规定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行债务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新增政府债务一律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全年发行新增政府债券516.3亿元(人民币,下同)。

化解债务的同时,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是对政府的另一项考验。

马学军进一步介绍:“内蒙古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农村牧区高利贷等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截止到11月底,内蒙古金融机构累计清收与处置不良贷款317.49亿元,同比多化解77.4亿元不良贷款,进一步缓解了累加债务、推高风险隐患。”

据悉,内蒙古同时建立了化债激励机制,对积极化债、提前完成任务的盟市、旗县,财政予以奖励,目前已下达化债奖励资金76.5亿元,确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完)